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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科研、教研项目配套资助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7-03

重庆科技学院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科研、教研项目配套资助管理办法

为了鼓励学院教师钻研教学,从事科学研究,加快学院学科建设步伐,提高教学科研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配置资助原则

1.参照《重庆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学校科研、教研项目按项目来源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和校内项目,横向项目不享受配套资助。

2.学院提供配套资助的奖励的科研、教研项目,必须有利于扩大学院在国内外的影响,有利于加强我院学科建设、学术梯队建设和教学改革。

3.奖励对象只限我院在职教职工。奖励的项目须为我院在职教职工承担和完成的。对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只奖励以重庆科技学院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为第一承担单位且为第一承担(完成)者。

第二条 资助范围与金额

国家级:重大15%;重点10%;一般5%

省部级:重大20%;重点15%;一般10%

  级:重大25%;重点20%;一般15%

国家级只立项而无经费的,奖励配套经费5,000元;重庆市级只立项而无经费的,配套经费3,000元;校级项目只立项而无经费但要求给予配套的,学院配套1,000元。

第三条 资助实施

1.资助金额在项目结题后实施。

2.项目经费以学校财务处入帐为准,跨年度科研项目只配套资助一次,不重复配套资助。

3.每年6月和12月为项目资助申报月,项目负责人需在项目结题的当年到教务办科研秘书处申报资助。当年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学院由科研秘书负责汇总数据,科研副院长审核后经学院党政联系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5.资助经费列支按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6.符合条件的项目,除享受项目配套资助外,所产生的科研成果正常享受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科研成果奖励。

第四条 附则

1.本办法自20171月实施。

2.本办法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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